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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个人可申办海员证——我办证 我做主

浏览次数:1579 发布日期:2015/03/02
                        来源:中国水运报   2015年3月2日

    海员,是海洋蓝色国土的“耕耘者”。没有海员的贡献,世界上一半的人会受冻,另一半人会挨饿。

    为促进海员职业发展,推进海事管理职能转变,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个人申办海员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我国自今年3月1日起取消海员证单位申办限制,实施个人申办海员证。这一新政,使我国近65万海员成为直接受益者。

    海员办证“大门敞开”

    作为船舶运营的保障性人力资源,庞大的海员队伍既是海运贸易的重要战略资源,也是海员劳务市场的主体。作为海员的专用护照,海员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印制并签发的中国海员出入中国国境和在境外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

    长期以来,我国海员证一直参照公务护照的管理模式,由海员所属单位申办和注销,个人不能申请海员证,海事机构也不受理个人办理海员证的申请。

    “过去由单位申办和保管海员证,一旦跳槽自己的海员证就会被注销,到新单位又要重新办理,这让我们很被动,并没有太多的自主权和话语权。”中海国际上海分公司的老船长张枝华告诉记者。

    随着船员劳务市场的形成与发展,船员在境内外市场职业流动的需求扩大,传统的船员证书申办和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航运产业与市场的变化,通过船员证书来限制、约束船员的流动,不仅在管理上形成成本高、难度大的瓶颈,更在客观上易引发船员与企业的矛盾。而倒卖船员证件、以假冒充、躲避海事部门检查的现象,已直接损害了船员的正当权益。

    为方便广大海员,规范海员劳务市场,此次《通知》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国际航线海船船员、港澳台航线船员及国际河流段航线船员,可自行向经海事部门授权的任一海员证签发机关申办海员证;也可由船员本人委托海员外派机构、甲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及海员证申办单位代为申办,受委托机构应向指定的海员证签发机关申办海员证;海员证申办单位,只能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船员代为申办海员证。

    海员办证“大门敞开”,个人申办海员证的条件亦有了很大程度的简化。如《通知》明确,年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只要依法取得我国船员服务薄,符合船员体检标准,持有国际航行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有确定的船员出境任务,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出境情形皆可申办,这无疑为航运企业聚集更多的专业人才。 

    海员市场化改革提速

    与我国航运经营高度国际化、服务网络全球化相比,多年来我国海员市场的开放与支持力度明显不足,严重制约了海员作为高度流动的职业化、市场化发展。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描绘了构筑“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宏伟蓝图。作为推进实施国家海洋战略的重要基础,建设海洋强国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海员队伍。

    早在2008年全国船员发展大会上,我国就提出力争到2020年建成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海员队伍,实现海员强国的目标。

    2014年6月,在第四个世界海员日暨中国海员发展战略研讨会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局长陈爱平强调,所谓海员强国,即拥有一支规模、结构和素质与我国航运经济发展和国家劳动就业政策相适应的海员队伍;一套比较完善的海员市场体制和机制,市场自身能够对海员供求关系及其流动性的调节等发挥决定性作用;一个开放的海员市场空间以及与我国海员市场相适应的海员公共服务体系;一套系统的市场法规体系和监管体系。

    海员证的个人申办,是进一步加快推进海员市场化改革,从海员大国迈向海员强国的创新之举。

    实施个人申办海员证,一方面,有利于促进船员正常流动和船员劳务市场健康发展,助力我国船员走向世界;另一方面,有利于保障船员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海上劳动关系,将对营造公平的船员劳务市场环境、促进船员职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海员证开放个人申办之后,大大增加了船员本身的自由度,能够让船员自己把控证书,并防止黑心中介的高价办证费和被黑中介扣押证书的情况。对于偏远地区的船员和有固定公司的船员来说,如果自己办证不方便,仍然可以继续委托机构、公司办证。

    让服务说话

    海员证开放个人申办,不仅为船员本身提供了便利,也极大地规范了船员市场。

    以上海为例,发展邮轮经济已成为上海建设世界著名旅游城市的重要指标,上海港地理位置优越、市场需求强劲且政府积极扶持,日益增长的长三角居民乘坐豪华游船出境旅游的强劲市场需求,与国际各大邮轮公司的良好合作关系等构成了上海的突出优势,使得上海的邮轮旅游具有起步早、推力大、带动强的特点。

    然而,上海邮轮产业发展还面临着管理服务水平尚待提高、邮轮管理专业人才缺乏、邮轮产业链存在空白等诸多瓶颈问题。

    特别是邮轮上大量海乘(即服务员)需要办理海员证,而其工作流动性大,在调动单位时需要注销原证和重新申办海员证,程序繁琐导致海乘流动性并不明显,人才市场竞争疲软。

    为促使新政落地,2月12日,上海海事局召开施行个人申办海员证宣贯会。该局辖区共计90余家船员外派机构、服务机构、海员证申办单位以及上海市船员服务协会近150余名代表参加宣贯。

    宣贯会后,上海长航入职不久的海乘董诗钰表示,“以前并不了解海员证办理的规定,容易被中介牵着鼻子走。今后有时间自己就办理了,没时间也可以选择个靠谱的中介。”

    对海员证办理中介机构来说,今后海员委托中介机构办证,一定会“货比三家”,看重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

    “让服务说话”能够有效遏制非法中介机构,使更多的船员选择可信的、正规的船员服务机构,净化市场,对于正规海员服务机构来说,也是一项能够获益的举措。

    “最为重要的是,我的海员证我做主。只要努力工作,我就有更多机会去不同的航线体验不同的航海人生。”董诗钰腼腆的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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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小贴士

    无纸化申办:经过船员信息采集的船员申办,可免予提交国际航行(含特殊航线)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任职能力证明文件、船员服务簿、健康证等在海船船员系统中已有的信息。

    提供邮寄服务:船员申办证书时可以选择邮寄领证的方式,由办理的海事机构将制作完成的船员证书快递至船员留下的地址,减少了船员的交通费用和往返奔波。

    创新微信服务:上海海事局的微信平台“上海海事发布”上提供了船员证书信息、证书办理状态和考试成绩三个项目的查询服务,只要船员在微信平台上输入身份证号码,该局将会发送相关咨询给船员。目前,上海海事局正在探索更多的微信功能和服务。

    实现异地申办:船员个人可向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的任一海员证签发机关申办海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