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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海事局桓兆平副局长到湖北地区船员服务机构调研报告

浏览次数:1666 发布日期:2014/10/16

             来源:长江海事局         2014年9月25日

为全面掌握长江辖区船员服务市场的开展情况,了解船员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解决船员服务机构在船员服务中存在的困难,促进我局辖区船员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2014821日,长江海事局桓兆平副局长在船员管理处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到湖北地区四家船员服务机构开展了船员管理工作调研。

一、调研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调研选取的四家服务机构涵盖了外派、甲级、乙级和内河资质的全部范围,从企业的性质上讲还兼顾了国有和私营,从其主营业务上分别侧重于外籍船舶配员、中国籍国际航线船舶配员、内河船舶配员和日常办证,覆盖了目前服务机构的全部业务范围。调研组成员在桓兆平副局长的带领下,科学安排时间,用一天时间,现场查看了各单位开展船员培训的场所、设施设备、相关管理软件和课件,对船员信息的归档情况进行了抽查,并以座谈会的形式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关于各自发展的情况介绍以及对船员管理工作的建议。

2014年8月21日上午,调研组走访了武汉怡东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和武汉兴盛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怡东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同时具有海员外派和甲级资质的私营合资企业,其合作的外籍船东主要集中在新加坡、香港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中国籍船东主要为中水集团。该公司每年派出海员达1600人次以上,同时,该公司正在积极开拓船舶管理业务。武汉兴盛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同时具有海员外派、甲级和内河资质的私营企业,其多为中国籍船东派员,该公司每年派出海员达480人次左右。

2014年8月21日下午,调研组走访了武汉长航船员有限公司和武汉华洋海事服务有限公司。武汉长航船员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是同时具有外派、乙级和内河资质的国有企业,其合作的船东主要集中在长航凤凰、武汉汽车物流、宁波长航等长航系统单位,配员船舶主要以内贸散货船舶为主,也有部分滚装船、油化船,其中江船79艘,海船23艘。武汉华洋海事服务有限公司是华洋海事中心的全资子公司,是具有乙级资质的国有企业,但目前不从事配员业务,主要为华洋总公司代管船员,日常业务以招募船员、办理证书为主。目前,该公司的代管船员有400名,签约船员有200多名,并为146名劳动合同船员缴纳社保,其招募的外派船员全部通过总公司进行派遣。

根据调研情况来看,长江辖区的船员服务机中,海员外派机构的发展总体呈良性状态,企业可以站在行业发展的高度来促进自身发展,这有利于提高湖北地区整个海员外派行业的水平。各单位能建立并运行整套的制度体系,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且规范运营情况良好,合作船东和派遣船员数量逐年上升,保证了船员服务的质量,促进了船员服务行业的发展,有利于提升武汉作为中西部海员集散地的区位优势。

二、调研中反映和发现的问题

(一)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的不同,反映了当前船员服务行业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1、航海类毕业生在船工作的职业稳定性差,且呈现学历越高意愿越低的趋势。近年来,高校毕业生中愿意上船的人数越来越少,据统计,我国每年毕业的逾2万名航海类专业学生中,只有46.9%的人愿意上船工作,5年后仍在船上工作的本科生不超过20%。据武汉怡东公司统计,今年武汉地区航海类院校毕业生中,本科生在船任职人数约占其总人数的1/5,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航海教育资源。

2、船员个人所得税高,船员职业吸引力下降。我国现行的船员工资模式是,船员上船拿在船工资,下船拿待派工资。每名船员每年的待派时间通常为二至四个月,甚至更长,待派期内,工资很低。在船期内,船员的工资、薪金、海上补贴等全部收入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按月征收船员工资,那么船员在船期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则呈现“累进”式增长,占船员全部收入的比例相当高。从国外情况看,目前,瑞典、新加坡、菲律宾等国完全免征船员个人所得税,英国、日本、荷兰等国则减征船员个人所得税。虽然我国对船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给予了一定优惠,但起征点仍然较低,税率较高,这实际上降低了船员的工资,使得船员职业吸引力下降。

3、社保基金不联网,船员不能得到相应的实惠。服务机构为其自有船员在机构所在地缴纳社保,由于船员社保基金不联网,有些船员就较难享受到社保福利。例如,在武汉缴纳社保的外地船员无法享受社保带来的优惠,尤其是一些工资待遇较低的支持级船员,缴纳社保的费用占其总收入的比例较大,导致出现了部分船员不愿甚至抵触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现象。许多企业也以船员流动频繁为由,不给船员办理社保。

4、国际航线船员目前需要两次体检,给船员造成极大不便。目前,我国海员出境时需经卫检部门查验是否持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但是根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缔约国的协定,国际上只承认海事部门授权签发的《海员健康证书》。所以,我国的国际航线船员需要同时持有这两本健康证书,办理这两本健康证书需要到各自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且体检的项目存在重复。此种情况一方面是对医疗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对船员造成了一定的不便,也增加了船员的负担。部海事局和国家质检总局曾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协商,并联合以“质检总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通行船舶上中国籍船员体检事项的通知”为题发了文件(国质检卫联[2013]381号),但两次体检、两本健康证书的情况仍未得到解决。

5、服务机构无法掌握新招募海员的诚信记录以及相应服务资历。船员服务机构在为船东招募海员时,需要先对所招募海员的素质进行初步的判定,随着船员市场化的发展,船员流动性增加,自由船员越来越多,目前还没有全国性的船员信息平台可供各服务机构查询船员的服务资历和诚信记录。据武汉兴盛洋公司反映,该公司已和某船员发生过相应纠纷,其原因就是因为所招募的船员出现了诚信问题,最后虽然在海事部门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船员也认识到的自身的错误,但该机构却在处理此事上耗费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并且给船东方面也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得不偿失。

(二)调研组在走访调研过程中,根据对各机构日常经营状况的了解,发现长江辖区船员服务机构亦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海员外派机构合作的外籍船东主要集中在新加坡、香港、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日、韩和欧美国家不多,且主要以整套班子的派遣为主、散派为辅,这说明长江辖区海员外派渠道相对单一、海员外派的品牌还未形成、国际影响力不高,同时,长江辖区外派海员素质和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2、以武汉长航船员有限公司为代表的部分企业,拿到海员外派资质的时间短,从事的海员外派业务量少,且合作船东的面窄,其业务需要进一步地发展。

3、部分乙级机构办证多,配员少,且我局辖区乙级机构数量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船员投诉情况时有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长江船员服务行业的整体发展。

三、意见和建议

(一)在调研过程中,各服务机构也向调研组提出了在船员服务方面的一些建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改变我国海员培养模式,扶持和鼓励航海类职业教育。

海员队伍的培养要以职业教育为主,以职业类航海院校毕业的学生充实船员队伍,船员职业稳定性高。保持一定数量的学历教育,主要用于培养高素质的航运高端人才。希望政府在政策上、资金上扶持和鼓励航海类职业教育,提高航海职业教育的水平和质量,这样才能保持我国海员队伍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扩大我国海员劳务输出,提高我国海员在世界海员队伍中的比重。

2、调整船员证书类别为操作级和管理级,不区分具体职务。

目前,国际上某些国家对高级海员的培训考试发证模式为:考试评估合格后直接发给操作级证书(不分具体的二、三副或二、三管轮证书),任职操作级船员若干年后,经培训评估考试合格后发给管理级证书(不分具体的船长、大副或轮机长、大管轮证书)。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可由船东根据船员的能力来决定某个船员的具体职务,避免了目前船员只是为了换证而上船任职的现象,可以使船员资源得到充分调配。建议我国也采用这种两次考试评估发证的办法(一次操作级、一次管理级),一方面减少海事局的发证量,另一方面可放权给船东选用更合适的船员;

3、减免船员个税,促进船员体面工作和体面生活。

参照国际上一些国家的做法,减免船员个人调节税,减轻船员负担,增强职业吸引力,使船员真正做到体面工作、体面生活。这样一方面能吸收素质高的劳动力资源来从事航海这一职业,提升我们船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创建中国海员品牌,使我们的船员外派向更高端市场发展,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船员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4、适时介绍各类船东到湖北地区开展相关活动。 

武汉位于中部地区,而有影响力的航运公司多位于沿海发达地区,吸引各类船东到湖北地区开展相关活动,同时与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洽商,有利于扩大长江辖区船员服务机构的影响力。

在各个服务机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中,既有以行业发展的视角提出的政策性建议,也有以企业经营角度提出的亟待解决的困难。但是,要解决这些困难和实行这些建议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既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更需要多个部门的合作和协商。

(二)在调研过程中,通过对船员服务机构发展过程的了解,桓兆平副局长代表调研组对各服务机构提出了几点建议:

1、船员服务机构要注意立足自身,在做稳做实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再积极拓展其他相关业务,形成自己的品牌。

2、各船员服务机构可积极建立并运行在船员培训、见习、换证、派遣等船员服务方面的规范和标准,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并逐渐向全行业推广。

3、企业在进行行业整合时,要注意选择发展志向一致、企业文化相似、经营理念相同的服务机构进行洽谈,切忌盲目合并,造成管理混乱,得不偿失。

从长江辖区船员服务行业的现状来看,调研组认为,长江海事局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船员服务行业的发展:

1、促进辖区船员服务机构和培训机构互惠沟通

定期组织召开长江辖区船员服务机构和培训机构座谈会,使服务机构可以全面了解船员培训市场现状,现场向培训机构反映真实需求,促进相互之间的业务了解,发展校企合作,使船员培训和就业衔接更加紧密。

2、为优质服务机构开辟办证绿色通道

选取船员满意度好、业务办理能力强、无违规行为的服务机构,针对其出现的派遣任务急、船员情况特殊等原因,给予开通办证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的业务,免于提交证书原件、办结时间减半甚至可实现当天办结。

3、扶优扶强,促进服务机构优化整合。

通过对长江辖区船员服务机构实施差异化管理,促进各服务机构往诚实守信的方向发展,在规章范围内给予相应的优惠措施和扶持政策,鼓励实力强、信誉好的服务机构不断发展壮大和行业整合,逐渐淘汰一部分信誉差且无法满足资质条件的服务机构,树立一批优秀的船员服务机构,形成长江船员服务品牌。

4、加快推进武汉船员人才市场建设,促进我局辖区船员市场规范发展。

以武汉航运交易所的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武汉船员人才市场建设,完善市场服务功能,建立船员信息平台,充分发挥船员服务协会作用,建立船员诚信体系,积极争取政府对中西部船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扶持,在船员个调税、社保基金缴纳等方面争取地方政策支持,鼓励中西部地区有志青年加入海员队伍,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资源转移,最终打造湖北船员服务品牌,以促进我局辖区船员市场规范发展。

5、加强船员管理相关政策研究,促进我局船员管理人才培养。

加强对船员培训模式、船员考试发证规则等相关政策的研究,吸引各类人才到船员管理队伍中,研究适应我国现状的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制度,并适时向部海事局提出相应建议,逐渐培养出在船员管理领域有影响力的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