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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提供政策法规支持 促进湖北船员劳务输出产业发展的建议

浏览次数:2062 发布日期:2014/09/11

湖北是我国的船员大省,在长江海事局注册的12万名船员中内河船员8万余人,湖北籍海船船员3.6万余人,居全国前七位。武汉是我国船员劳务输出的重要基地,2013年,武汉船员服务行业外派船员达2.2万余人,位居全国前列,创造经济收入近38亿元人民币,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

早在2004年,湖北省政府提出湖北“十大品牌”建议,船员品牌建设是其中之一。当年,湖北省政府在《关于加强海员外派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434号】中明确提出把湖北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海员输出基地。经过近十年的发展,目前,湖北籍船员形成了基数大、技术强、分布广的特点,有一定的规模,但离“做强”,做成“品牌”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急需国家在政策法规上给与支持,以推动湖北船员劳务输出产业的发展壮大,从而为武汉航运中心建设和长江经济带的发展提供航运人才支撑,为湖北的经济增长和长江航运的升级增效作贡献。为此建议在加强我省船员劳务输出产业建设上,搭建一个平台,完善服务功能,给予两方面的政策支持。

一、建立“武汉国际船员人才市场,搭建助推湖北船员劳务输出产业起飞的平台。

成立“武汉国际船员人才市场”,在于搭建一个推动湖北及中西部地区船员劳动力资源、航运服务企业、航海教育培训机构、政府有关机构等多方面资源聚合的平台,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决定作用,形成湖北船员劳务输出的规模效益,打响“湖北船员” 品牌,增强湖北在国内、国际海员市场的整体竞争力。

二、完善服务功能,增强市场的吸引力

武汉国际船员人才市场将设立船员服务机构窗口和船员人才信息平台,引入海员工会、船员服务协会、劳动仲裁、法律救济、海事政务等相关船员服务的配套机构,逐步建立完善船员招募就业服务中心,船员利益保障中心、船员政务中心、航运企业服务中心、网络信息中心等服务功能,实现船员劳务输出一站式服务,增强对国际国内船员和航运企业的吸引力。

三、提供两方面的政策支持

一方面,对船员就业给与优惠政策,吸引更多船员在武汉登记注册。

近几年,由于船岸工资差别缩小,人们从事船员工作的热情减少、船员招募十分困难,这种状况继续下去,从事船员工作将后继乏人,为此,希望:

1、实施优惠船员社保政策

建设(1)对武汉户籍船员,建议采用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方式给予优惠,养老险及医疗险由船员自己支付,其他险种由船员服务机构支付。

(2)对于非武汉户籍的船员,建议采用外来务工人员办法,参照沿海宁波市、深圳市对外来务工人员每人420元左右的金额缴纳综合险。

2、免征或者提高船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

建议参照国际上的做法免征船员个人所得税。或者将目前船员的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调高到8000元。

3、建立服务机构安置船员就业奖励机制

为激励船员服务机构工作的积极性,多创外汇,建议按照船员服务机构派出的人数,给予就业安置奖,奖励金额为每人300元至800

另一方面,建立船员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1、建议给予“水手”、“机工”职业培训费每人补贴6000元。拟分三步补贴给船员,(A)船员考试合格后补贴2000元;(B)船员实习合格后补贴2000元;(C)正式就业后补贴2000

2、建议给予“驾驶员”、“轮机员”职业培训费每人补贴15000元。拟分三步补贴给船员。(A)船员考试合格补贴5000元;(B)船员实习合格后补贴5000元;(C)正式就业后补贴5000

 

(注:此文系本会秘书长彭仕钢在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武汉海事法院联合召开的“探讨影响内河航运发展的法律法规障碍座谈会”上的发言稿。)

 

湖北省船员服务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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