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监局23日表示,为配合上海航运保险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险的发展需要,日前成立了保险创新业务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对航运保险和自由贸易试验区保险的监管工作,旨在探索保险创新业务监管的思路、制度和方法,服务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发展战略,更好地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上海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就保险而言,自贸区从高端商业健康险在区内先行先试到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从扩大保险机构境外投资范围和比例到支持国际著名的专业性保险中介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尤其是对于航运保险的推动,蕴涵着巨大的机会。
据介绍,受益于2009年开始实施的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国家战略和保监会的大力支持,上海地区航运保险市场的发展一直居于全国领先地位。2012年上海地区船舶险和货运险总量达到36.01亿元,占全国相关业务量的23%,远远超过国内其他五大港口城市航运保险业务总和。人保财险、太保产险、平安财险、阳光产险和永安产险的航运保险中心相继在上海成立。
随着自贸区内关于贸易创新的明确,航运保险未来发展环境优越。在船舶登记制度上,区内企业可以将“洋山港”作为其拥有船舶的船籍港进行国际船舶登记,从事国际航运业务,增加船舶保险资源;此外,外贸进出口集装箱“沿海捎带”、海关“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发展总部经济、“启运港退税”等一系列政策都将有利于航运保险的发展。
上海保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创新监管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包括,组织开展航运保险、自由贸易试验区保险调查研究,拟订辖区内航运保险、自由贸易试验区保险监管的有关制度和实施细则;负责辖区内航运保险机构,自由贸易试验区保险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保险业务风险监测和处置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