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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凤凰以船抵债 再失12艘船舶所有权

浏览次数:2136 发布日期:2013/08/03

来源:证券日报 2013-08-02 评论()

自从*ST凤凰今年4月24日披露2012年年度报告后,公司便因为净利润连续两年报亏而披星面临退市风险。在公司披星后,自今年4月26日起,公司在其后的三个月内共披露了13个关于民事裁定书和民事诉讼的相关公告。

上述13个公告内容大致相同,大多是银行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ST凤凰“以船抵债”。

其中,最近的一则公告发自昨日晚间,*ST凤凰在公告中称,公司7月31日收到武汉海事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武汉海事法院对民生银行(8.46,0.00,0.00%)武汉分行的海事证据保全申请做出裁定。

据公告,武汉海事法院经审查认为,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准许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的证据保全申请;对被申请人长航凤凰(2.49,0.00,0.00%)股份有限公司或被申请人长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长永海等共12艘船舶的所有权证书予以复制。

对此,*ST凤凰表示,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其影响暂无法准确估计。

据了解,公司于2012年以来向民生银行借款9笔,金额共计42000万元。今年5月22日,公司收到武汉海事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其内容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于5月13日向武汉海事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长航凤凰股份(4.79,0.00,0.00%)有限公司、长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242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5月15日,武汉海事法院向武汉海事局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武汉海事局:应申请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武汉海事局协助查封长航物流1号等船舶的所有权,禁止其转让、设置抵押,期限为两年。

*ST凤凰表示,上述船舶查封属活动性扣押,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此后,上述抵押船只出现变动。公司于今年7月发布公告称,民生银行武汉分行向武汉海事法院提出海事证据保留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或被申请人长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长永海等共12艘船舶的所有权证书予以保全。

武汉海事法院经审查认为,请求人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裁定“准许请求人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的证据保全申请”。

对于法院的上述裁定,公司称,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其影响暂无法准确估计。

据*ST凤凰董秘李嘉华向记者透露,公司目前参与经营的船舶并无变化,于2012年年末公布的船只数量相同。据其介绍,只要船舶还未被卖出去,就一直参与公司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