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5 来源:中国海事
航运是根,船员是本。作为建设海洋强国、推进“一带一路”、服务长江经济带,促进水上交通运输发展等方面的重要基石,船员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中国海事”政务微信开设“船员,海运强国之基石”专栏,讲述船员故事,展示船员风采,欢迎关注!
以前,内河船员无法在外地换证,如今,行政区域限制被打破,船员不仅可以异地申请发证,还可以自助打印证书……深化改革,正在逐一破解制约内河船员发展的多年顽疾。
以前,船员个人无法申办海员证,如今,这一政策限制放开,船员个人不仅可以申请办理海员证,还免予提交《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出境情形的证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不断释放红利,便民利民惠民。
以前,船员监管的重点环节是考试、培训、发证等,如今正转向船员培训活动和值班行为检查……补齐短板,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筑了从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到履职、就业发展的整个监管和服务链条。
这些对比鲜明的变化与进步,折射出全国海事系统深化改革,推进船员管理工作科学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果。近年来,我国船员管理工作统筹谋划、深化改革,以自我革新的勇气和魄力,对困扰船员管理多年的顽疾进行“手术”,取得明显“疗效”;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胸怀,加快职能转变,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简政放权,有效释放市场活力;以追求本质安全的胆识和智慧,以人为本,强化源头治理,创新事中事后现场监管模式,最大程度减少安全隐患,促进航运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对症下药 破解内河船员管理顽疾
改革内河船员培训内容和模式,鼓励校企合作,推行船上培训,强化内河船员实际操作能力,是内河船员管理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去年6月以来,广东省广州市客轮公司公交二分公司经理助理郑开文明显感到诸多崭新变化:在培训时间明显缩短的前提下,该公司快速培养了实操能力更强的216名船员,过去长期存在的“持证不会开船”现象得到明显改善。
作为全国首批内河船员船上培训试点单位,广州市客轮公司与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合作,在部分客船上先行试点一站式培训考试方式,建立应用型培训模式,学员理论培训以培训机构为主,实操培训以航运企业船上培训为主。试点以来,广州市客轮公司制定培训大纲及培训计划,把理论知识与实操技能培训进行融合,有效提高了船员整体的岗位技能水平。
这只是内河船员管理深化改革一个缩影。2015年8月,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关于深化内河船员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成适应内河航运经济发展的服务型船员管理体系的改革要求,着力解决内河船员和市场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破除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在服用深化改革这道“良药”后,“疗效”不断显现,内河船员管理工作不断出现新的气象。
内河船员管理法规不断完善。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填补了内河船员值班法规空白,进一步规范了内河船员值班行为;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进一步提高了内河大型船舶和特殊船舶船员适任标准,优化了船员任职通道,顺应了内河船舶大型化、标准化、专业化的发展趋势。
内河船员实操考试方式试点创新同样取得新进展。江苏省地方海事局探索模拟器与实船相结合的实操考试方式,开发了内河船员实操考试管理系统,运用差分定位测量技术对真实环境下的船舶靠离泊和调头操作实行技能评判;广西海事局改革考试方式,在藤县建成远程考场,率先实现内河船员理论考试远程化,让船员尽享改革带来的便利与实惠。
内河船员证书发放模式也得以“重塑”:取消了内河船员考试发证调档制度,打破了行政区域限制,实现了船员异地申请发证,简化了内河船员证书格式,每个内河船员只有一本证书,并可以通过自助终端打印。
自我革命 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近年来,我们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市场导向,把不该管的事还给社会和市场,把该管的事管好。同时,在转变职能、管理转型方面使硬功夫,顺应市场需求,发挥市场功能,激发市场活力。”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处长葛同林表示。
对于“不该管的事”,海事人主动做减法,积极“瘦身”,不断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有效释放了市场活力。他们坚持以船员为本,顺应行业呼声,回应船员关切,最大程度便民利民。截至目前,共取消了海员出境证明签发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了海员外派机构审批等9项事权,调整了内河一、二类船舶船员考试发证权限等7项事权,开放船员个人申办海员证,并免予提交《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出境情形的证明》,节约了船员办理业务时间及交通成本,促进了船员流动,广大船员纷纷点赞。同时,他们还建立权力清单,对权力运行实施监督,健全法规体系,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严格审批制度;实行行政许可全流程网上审批,探索分权式审批模式,对构成许可条件的不同要素实行分散审核,约束权力运行。
对于“该管的事”,海事人主动做加法,船员发展市场变得越来越“透明”。他们开展中国船员发展政策和战略研究,发布实施《中国船员发展规划(2016-2020年)》;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和查询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船员发展的政策法规,发布年度《中国船员发展报告》(白皮书),公布中国船员队伍发展状况,推动建设公开透明的船员市场;开展中国船员供求指标体系及其宏观调控方法研究,探索建立中国船员指数,综合反映我国船员供求状况,增强船员市场透明度和自我调节功能;扩大船员信息查询和提示的内容和范围,在内河船员全面推广应用等。
精准亮剑 提升船员履职效能
在简政放权为船员“松绑”的同时,海事部门更严格了源头管理,创新现场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放管有道。
从2014年11月起在全国开展船员履职检查行动以来,广东海事局船员管理处郑永炳船长明显感受到,船员安全意识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水上监管安全风险不断降低。“现在船员履职检查已成为海事现场监督检查的重要部分,对适检的到港单船检查率不低于30%,其中抽检的船员不低于被检查船舶船员总数的30%。”郑永炳表示,以前,对于发现的缺陷或安全隐患,通常“整改”的对象都是船舶。现在,“整改”对象变成了船员,他们要对被查出来的缺陷或安全隐患负责。
有过10年船长经验的郑永炳深知强化人为因素源头管理的重要性。他说:“据统计,80%以上的水上交通事故是由于人为因素导致的。因此,有效地控制和消除人为因素的不利影响是降低和消除事故和险情风险的关键。”开展船员履职检查是对船员取得任职资格后岗位实际能力的持续跟踪、是对船员履职情况的全面考核和检查,与培训、考试发证环节形成紧密的闭环管理,是海事强化事中、事后管理的关键阶段和重点环节。
严格监管,须精准亮剑。近年来,全国海事系统实施《船员现场监管手册》,实现了船员现场监管的标准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工作重心从审核发证向现场监管转移,从后场走向前场。实施创建“平安船舶”专项行动、船舶配员和船员任解职专项检查、船员履职检查……一系列“组合拳”持续对船员的履职资格、履职能力、履职过程等实施监督管理,严查配员不足、人证不符、资料造假等违法现象,有效地整治了部分船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纠正了船员履行职责过程中的缺陷,提升了船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船员是航运之本、安全之本、海事之本。海事现场监管的核心是对船员的管理。”葛同林表示,近年来,海事系统通过建立责任清单,努力构建船员现场监管体系,探索企业和船员诚信管理制度等卓有成效的努力,船员管理正从原来的“考试、培训、发证”模式向现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从静态管理向与动态的深度融合转变。同时,他们正在通过推行“智慧海事”建设,努力实现三个维度的协同管理,即对船员的现场监管与考试发证源头的协同管理、船员管理与各项海事业务工作的协同管理、海事船员管理与公安部公民出入境管理等有关部门的协同管理。“开放协同的服务型船员管理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葛同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