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规范船员、船员服务机构、培训机构的信用管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起草了《船员培训机构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船员服务机构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船员信誉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见附件),请辖区内各航海院校、船员服务机构、船员外派机构、相关航运企业提出意见,相关意见经整理汇总后请于11月17日前一并反馈至长江局船员处邮箱(cjmsa@163.com)中。
联系人:李昊 联系电话:027-82765341
附件:关于征求《船员培训机构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