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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海事局发布申办员申报注意事项

浏览次数:2262 发布日期:2013/07/29

各服务机构:

请在办理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之前,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一、仔细检查船员是否采集了个人基本信息,证书信息是否正常,若未采集个人基本信息、证书信息不正常请到我局政务大厅采集、核对证书信息后再申报。

二、维护好“任解职信息”,凡申报证书涉及海上服务资历的,请维护好“任解职信息”,凡船员服务簿任解职资历涉嫌改动的,海事部门要调查处理,凡机构以虚假船员服务资历申领船员适任证书的,将调查处理服务机构,凡船员自行改动服务资历的,将对船员进行处罚。今年我局已对武汉一家乙级服务机构以虚假船员服务资历申请船员证书的行为,罚款1万元;对重庆忠县吴某(船员)伪造服务资历给予吊销适任证书并罚款2000元,请各公司把好证书申报材料的审核关。

三、“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各项内容应该填写完整,特别是专业学历(毕业证编号,毕业日期等)及最近五年主要海上服务资历要填上(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