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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权让权力运行更高效

浏览次数:1251 发布日期:2016/04/25

   
                             来源:中国海事    2016年4月21日

    法制健全、公正规范是海事履职的重要基础,也是“正规化”建设的基本要求。为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十二五”时期,全系统通过程序设定、执法公开及信息化手段运用,开创了“法治海事”新局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再上新台阶,为建成国内一流的经济执法系统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五年,海事执法队伍的面貌焕然一新。”在大连金石滩,巡航中的王宁扬起手中的任务单,它明确而详细地罗列着此次巡查的要点,是巡查效率的重要保障;在长江江苏段,佩戴执法记录仪的刘盼登上一条海巡艇,摄像头随即开始记录江上的动态,而他的言行举止也被艇上全方位的探头收录;此时的长江口,督察员李娜目不转睛地盯着一份视频监控回放,她在做一次暗访督察,以便及时发现日常执法中存在的缺陷。身处其中,对于五年来海事执法队伍的变化,他们感触最深。

     规范执法

    完善执法业务流程

    王宁是辽宁海事局和尚岛海事处的一名执法人员,在他眼中,由辽宁海事局发布的《海事现场监管规程》对于现场执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份规程对现场监管的原则、分类、内容、程序等进行了明确,并对现场巡视、监督、检查等工作做出了详尽部署。在此基础上,和尚岛海事处结合辖区特点,细化形成了《和尚岛海事处现场监管制度》,对辖区现场检查的内容、重点及问题处置等进行了规范,成为符合实际、具体可用的“操作指南”。
   “这张表,帮大家明晰了权责范围,梳理了覆盖全面的巡查要点,使巡查更精准、资源调配更合理。”他认为,这一改变结束了茫茫辖区“遛码头”的历史,带着目标去巡查,节约了人力资源、提高了监管效能。
    《海事现场监管规程》(以下简称《监管规程》)的制定正是辽宁海事局推行执法行为规范的成功探索。在“三化”建设提出的六大提升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求全面推行海事行政执法业务流程,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
    对于统一现场执法程序的意义,辽宁海事局法规规范处处长谷雨给出了自己的理解:“简政放权、监管后置要求减少静态审批,加强动态巡查。但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着现场执法内容繁杂、基层单位现场制度欠缺等问题。‘干什么’‘怎么干’‘怎样才是履职到位’成为不少一线执法人员的困惑,《监管规程》正是通过建立系统有效的现场执法模式,解答这些问题。”
    在此基础上,《监管规程》还通过突出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要求,避免了过度监管对正常作业的干扰。规程以行政介入度为标准,划分提出现场巡视、现场监督、现场检查三个概念,着力打造低介入度、更全面的“现场巡视”模式为主,高介入度、严格管控的“现场监督、现场检查”模式为辅的监管模式。
    全面监控、谨慎登轮、精准检查、严厉追责,辽宁海事局用实践竖起了推动规范执法的样本,也成为海事系统推动规范执法的一个缩影。


   阳光海事

   实现执法过程全透明

    2015年末的一天,张家港海事局沪通大桥办事处执法队员刘盼再一次感受到了执法记录仪的好处:当天,有船东对违反定线制的违规航行矢口否认,拒绝接受行政处罚,刘盼便找来执法记录仪,回放了事发时拍摄到的画面,不费一言做了完美“反击”。对他来说,这个仪器的配备,让巡查执法“爽利”了许多。
   “首先可以第一时间对现场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对违法行为起到威慑作用;其次当遇到行政相对人递烟说情套近乎时,拍拍执法记录仪就是最有力的回绝,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干扰和麻烦;对于自己来说,自带‘监督’也会时刻提醒自己规范行为,文明执法。”在刘爽看来,这个掌心大小的盒子看似约束了执法人员的权力,却让权力运行更加高效。
这样的变化,得益于海事“三化”建设中全程执法信息化的推进。“以执法过程全记录、执法结果全公开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管理廉洁高效是全程执法信息化的重要理念。” 江苏海事局法规处处长陶东华介绍,自2013年起,全局开始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海巡艇进行改造实现360度无死角视频监控,设置专门的功能用房配备功能齐全的录音录像设备用于事故调查与调节,并开发移动执法软件“海事通”打通监管前后方,加强水上4G信号及无线wifi建设为移动办公提供强大链路支撑等,逐步实现了执法过程全覆盖。
    实践证明,借助信息化手段让执法行为有迹可循,通过执法过程公开将权力运行晒在阳光下,海事执法人员按规定办事、按程序办事的刚性自我约束机制逐渐形成,自身“免疫力”不断加强,防范执法风险的能力大大提高,队伍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呈现出崭新的风貌。


     加强内控

     扎紧规范执法的制度笼子

    2015年8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成为近年来海事系统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的又一项重要突破。这一基准涵盖了海事拥有的全部199项行政处罚权,通过减少自由裁量中的人为因素,实现全国范围内同一行为、相同处罚。随后,行政审批、行政备案、执法案件移送等裁量基准陆续进入制定实施阶段,系统地扎牢了规范执法的制度笼子。


    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落实执法风险管理制度,增强海事执法人员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还制定了一系列加强执法监督的管理办法。在基层,各个直属机构和分支局也结合实际出台落实细则,组建专职督察队伍强化执法监督。
    以上海海事局为例,该局不仅对执法督察中网络视频、录音使用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还搭建了专门的执法督察业务管理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从督察要点到执法责任追究都以“字典”形式详尽列出,成为督察人员履职的“掌中宝”;同时将督察方案制定、督察工作记录、督察情况反馈、督察责任追究以“菜单式”列表清晰罗列,方便查阅。在这个平台上,每一份督察通报都详细记录着一次督察工作:
   “本次督察工作总计回放网络视频监控记录410小时,查看各类执法文书5份,通过业务软件查询执法信息5条,查出问题缺陷4项,针对其中的4项问题进行了督察情况反馈与督促整改,对1名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责任追究。”就是这样繁复、细致的内部监督,为执法套上了“紧箍咒”,进一步消除了不作为、乱作为的滋长空间。
    五年的改革,五年的突破,海事执法队伍正以部党组提出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形象接受社会检阅。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执法体系,提升海事依法行政水平,全体海事人也在新起点上开启了建设国内一流的经济执法系统的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