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i航海人 2014年12月17日
根据《海事劳工公约》标准条文第5.1.3的第二款,必须在第二周年和第三周年之间对船舶实施期间检验,以符合《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要求。
周年日期指的是每年固定的月份和日期,它是和《海事劳工证书》的到期日相对应的。因此,对于那些从2013年6月就进行过检验的船舶来说,接下来的期间检验“窗口”将于2015年6月打开,且有1年的缓冲期,即可以在2015年6月到2016年6月之间完成。
ILO《海事劳工公约》的部门负责人PavelZemlyanskiy 说:“提交船舶进行检验有一年的缓冲期,这确实有着显而易见的重要意义。尽管如此,我们还是鼓励船东提前计划,不要把此项工作延迟到最后一刻,也避免给那些认证的组织机构造成过大的压力,毕竟到时候他们的检验工作量也是巨大的。”
据了解,对于悬挂俄联邦旗的船舶,俄罗斯海事局船舶登记机关已经做好了相应计划,将在检验的同时把《国际海事劳工符合证明》(DMLC)的第一部分换成最新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