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局于1月15日正式发文,明确对于从事沿海航行400总吨以上的现有船舶和小于400总吨但经核定许可载运15人以上的现有船舶,于2014年1月1日开始遵从MARPOL公约附则IV——《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规则》的规定。
来源:北仑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