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交流 >> 蓝海沙龙

倒计时!04证书过期了怎么办?

浏览次数:7485 发布日期:2016/11/23


2016年已几近尾声,2017年1月1日起,海船船员上船任职,必须持有“11规则”适任证书和新版培训合格证书。

先说几个关键词,以备海员兄弟透彻了解新规则、新证书。

04规则
交通部令2004年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以下文中,04规则期间持有的证书称为旧版适任证书。

11规则
11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以下文中,11规则出台颁发的证书称为新版适任证书。

履约过渡期
时间区间为2012年1月1日即《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颁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过渡期的适用对象
2013年2月1日前已从事海员职业的船员和已在接受海员教育和培训的学员。

高级值班水手/机工
“11规则”相对于“04规则”新出的职务名称,有对应的适任证书。

电子电气员
“11规则”相对于“04规则”新出的职务名称,有对应的适任证书。

新版培训合格证书
“11规则”必备,“04规则”的四小证经过补差和换发演变而来。详细可见下表。

下面要从2016年9月交通运输部的一个利好文件中为大家解读和海员兄弟们息息相关的证书问题。

为进一步履行《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马尼拉修正案,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文件《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进一步明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期有关事宜的通知》(海船员〔2016〕469号)文件,现将履约过渡期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海船员〔2012〕172号)关于持有旧版培训合格证的船员申请换发新版培训合格证书的时间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过渡期合格证补差培训、考试和换证等其他要求不变。

解读:“11规则”文件中,规定了新版培训合格证的换证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日,未完成的话,应按新版培训合格证办法重新参加培训。

此条款一出,为7月1日前还没来得及换出新版培训合格证的船员放宽了时限,所以,还没有做相关补差培训的船员,在本月就要使出洪荒之力,找寻补差培训班,基本安全补差、保安员补差、油化补差,在各地培训机构中,已因人数问题陆续停止开班,2016年12月10日,所有补差培训结束,不可再开班。

这里需要大家明确,未持有新版培训合格证,不可换发新版适任证书,新版培训合格证书是一切是新版适任证书的基础。如以后不再上油轮,可不需持有T02,不需做原油洗舱补差。

二、在2016年12月31日前,具有18个月相应海上服务资历的值班水手或者值班机工,可直接申请换发高级值班水手或高级值班机工适任证书。

解读:海事局的海船员(2014)127号文规定,2012年3月1日前10年内具有18个月的海上任职资历的值班水手或值班机工,可以在2017年1月1日前直接申请签发相应的高级值班水手或高级值班机工证书。

此条款为船员延长了四年多的时限,请实际任职已足18个月值班水手或值班机工的船员,在有限的时间内积极换发高级值班水手或高级值班机工。

三、在2016年12月31日前,5年内实际履行电机员职责不少于12个月的船员,可在2016年12月31日前申请参加电子电气员适任考试。通过全部理论考试和实操评估的,可直接申请换发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

解读:海事局的海船员(2014)127号文规定,2002年2月1日前具有航海类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船员,在2012年3月1日前10年内实际履行船上电机员或电子电气员职责24个月,由公司出具任职证明材料,完成电子电气员过渡期适任培训并通过考试(包括:综合业务、电子电气员英语2门考试;以及通信与导航设备维护、计算机与自动化项目2门评估),可申请相应航区的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

持有“87规则”电机员适任证书的船员,在完成过渡期适任培训,并通过“通信与导航设备维护、计算机与自动化项目”2门的评估后,可直接换发“11规则”无限航区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

而本条款是另外与之并行的利好规定,简单说,如果你无法满足2012年前的24个月电机员资历,能满足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前有12个月电机员资历的话,就可通过公司申请报名电子电气员适任考试。(包括:5门考试和5门评估,具体5门考试为:船舶电气、船舶机舱自动化、船舶管理、信息技术与通信导航系统、电子电气员英语;5门评估为:船舶电站操作与维护、船舶电子电气管理与工艺、通信与导航设备维护、计算机与自动化、船舶电子电气员英语听力与会话。)

根据11规则的适任考试规定,适任考试有科目或者项目不及格的,可以在初次适任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5次补考。逾期不能通过全部适任考试的,所有适任考试成绩失效。

四、在2012年3月1日前,5年内实际在客船上履行电机员职责不少于12个月,且已持有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或完成规定的电子电气员过渡期适任培训并通过考试的船员,可在2016年12月31日前申请电子电气员证书的客船消限。

解读:此条款比较明了,11规则的适任证书只对客船有唯一限制,其他船型新版培训合格证上的特殊品培训项目与适任证书结合使用,无需另行取消限制。
   
最后再次强调,希望仍然未持有11规则适任证书的船员引起注意!

适任证书有效期为5年,04规则的适任证书有效期截止期限为2016年12月31日,04规则适任证书换发11规则适任证书的基础必要条件:持有新版培训合格证、有效体检、以及已通过过渡期适任培训。

船员可通过海事局系统,自行查询了解个人的持证情况。参加了过渡期培训相当于做了知识更新,如满足申请证书之日起前5年有1年相应资历或者前6个月有3个月相应资历,即可签发更长期限的11规则适任证书,即签发日加5年有效期。

但如果不能满足这两个资历要求,即使持有新版培训合格证和已做过过渡期培训,换取11规则适任证书有效期也会很短,即原04规则适任证书签发日起顺延5年有效期。


                                       来源: 北京鑫裕盛 海事服务网CNSS